了。
砰的一聲槍響,他的腦袋上遭受了重重的一擊,頓時,他無力地伏了下去。
他眼睜睜地看見,那個傢伙得意洋洋地走過來,「美國佬,我現在是自由的印第安人王國的臣民!美利堅人,對不起!」
他用自己的匕首,反覆地刺殺着湯姆的身體,好象在玩一件小玩具,但是,他不刺他的眼睛,也不割他的脖子:「你的感覺會很愉快!」最後,他踢了湯姆一腳,「希望兩天以後你還不死,能有機會被日本皇軍的武士用繩子吊死!」
「混蛋!混蛋!」他咒罵着:「無恥!」
那傢伙回頭一笑:「我敬佩你的頑固,所以,只有很欣賞地贈送給你一樣東西。」
他看着一個圓滾滾的東西滑了過來,在骯髒雜亂的地板上因為阻礙物而蹦跳着。最終,那東西來到了他的跟前。
「手雷?」他驚呼一聲,趕緊盡力地將臉埋伏在廢墟的雜物間,被近距離打破了一個孔洞的鋼盔,還重重地戴在他的腦袋上。
轟!
他昏死過去。
他從來沒有想到,自己這個驕傲的美利堅傘兵旅的精銳士兵,居然是被美國人自己幹掉的,在昏四過去的一剎那間,他懊惱不已。
不過,歷史往往很眷戀和照顧這樣英勇的士兵。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他忽然醒來了。痛,渾身上下都在火辣辣地作痛,簡直無法忍耐,「為什麼不死呢?我們已經戰敗了!」
他的耳朵里聽到了幾里瓜拉的日本人的話聲,還聽到了許多的吉普車和大卡車的聲音,那些車輛,原來都是美國人的物資,現在,都成為日本人的戰利品。腦袋居然還能動?他使勁地搖了搖。
他站了起來,搖搖欲墜地攙扶住了牆壁,看見地面上有手雷爆炸的殘片,自己的身上,有觸目驚心的傷痕,甚至,左臂已經露出了森森的白骨。
疼痛突然甦醒了似的洶湧澎湃,他咬住牙,四下里尋找,居然發現了自己的狙擊步槍!
他只有一個信念,只要活着,就要戰鬥,戰鬥,他不知道,在這一時期,能夠繼續活着戰鬥的在芝加哥的美國士兵,只有區區五六人,其他人,在半個小時以後,新後被幹掉,屍體被拖到了大街上示眾。
右手舉着槍,非常艱難,他向前走,哪怕就是再開一槍,他都要竭盡全力。他不知道,在之前,日本人曾經來過這個看望了他,而且,還在他的身上連踢了幾腳,用刺刀順便賞了他兩刀,所以,他的腰上正在冒着鮮血,走起路來,一步一軟。
跌跌撞撞地走着爬着,這個勇敢的美國士兵,純粹是非理智下的盲目舉動,竟然會創造了一個歷史,是幾乎所有的日本軍隊都沒有想到的,就是徐強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命運會因為一個垂死的美國士兵而發生了驚天動地的變化。
湯姆繼續爬,已經沒有力氣走路了,只能爬,他向着前面爬時,看見了一名日本士兵矮小壯實的背影,趕緊轉向。
突然,那日本士兵轉身看見了他,立刻端着槍衝過來,而他,也立刻就掙扎出全部的力氣開了槍。
根本就沒有瞄準,因為單臂作戰,只要能夠開槍就相當不錯了。
戰鬥時,外面忽然響起了紛亂的掌聲,甚至,又有一陣轟轟隆隆的飛機聲,天空裏,有幾架日本轟炸機衝破了沉雲。
日本士兵被擊斃了!子彈擊中了他的前額,他奔跑中忽然停止,僵持,然後,朝着後面摔倒了。
湯姆異常驚喜,慢悠悠地爬過去,到了日本士兵所處的位置上,他爬了整整五分鐘,然後,看到了一幕瑰麗的場景。
日本軍隊潮水般地擁擠到了這裏的街區上,還有更多的美國平民百姓,已經順從地點着頭,鼓掌,歡迎敵人。他們臉上是卑鄙和謙虛,討好的笑容,就是日本士兵,看了都覺得彆扭。
一群日本軍官!
湯姆自然認識日本軍隊的軍銜和服裝的差別,在日本偷襲珍珠港以後,美國被迫應戰,一切準備都開始了,作為常備軍的精銳,他們也緊急地配發了對敵識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