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一看,正好看見四個警察在毆打一個看不清面容的傢伙,於是,他就用自己的sony攝像機把這個過程拍了下來,等天亮的時候,他把錄像帶送到了電視台,於是,這場風波無形中就被他搞大了。趙旻晟之所以故意按響火災警報,就是為了不給他拍攝的機會!
這時候,喝得人事不懂的羅德尼開始對走過來,並對他發號施令的女警開始做出各種下流動作。女警叫辛格,今天晚上她負責在加州210公路上值勤,偏偏遇到羅德尼這樣的混蛋,辛格的一張小臉兒被氣得通紅,卻又奈何他不得。
就在她離羅德尼越來越近的時候,身後傳來一聲大喊:「等一等!」
辛格一回頭,四個男警察走了過來,為首的一個正是後來被判處30個月徒刑的斯坦系·孔恩警長和他的助手們。孔恩警長已經在後面看了一會兒了,當他注意到辛格胳膊上的警徽證明她只是一個交通警察,沒有受過什麼刑事訓練的時候,他立刻叫住了她。
辛格聽話的退下,孔恩警長和三個部下走上前來,想要逮捕羅德尼,誰知道三令五申之下,喝多了的羅德尼根本不理這一套,四個警察沒有辦法,只得採取強硬措施,對其武力抓捕!
但是情況出乎孔恩警長和他的部下的意料,羅德尼竟然拒捕!不但這樣,他還把孔恩的副手鮑威爾警官給打傷了,這下可惹怒了警察,剩下的三個警察揮舞警棍劈頭蓋臉的向着羅德尼打了過去。
羅德尼一開始似乎還能反抗,這也更加激怒了幾個警察,他們下手更兇狠了。很快的,羅德尼被打得滿地翻滾,一直到挨了56記警棍之後(趙旻晟一直在旁邊數着),他才終於服軟了:「求求你們,別打了!」
四個警察(鮑威爾也加入了)終於停了下來,各自擦了擦頭上的汗水,孔恩警長惡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該死的傢伙!把他銬起來!」
——————————————————————————————————————————————————————————
這一切說來話長,實際上從發生到結束也不過才只有短短的兩,三分鐘!等警察們把羅德尼和他的兩個同伴都帶上警車的時候,被火災警報嚇得走避不迭的住客才剛剛跑到樓下!
趙旻晟回頭看了看,一群狼狽至極的人們在逃出生天后,紛紛把目光投向自己住的大樓,似乎還想找到底是哪裏失火了!
遠處傳來救火車和救護車的警笛聲,趙旻晟輕輕的一笑,自己的汽車走去。坐在車裏,心中暗想:羅德尼休想成為什麼百萬富翁,喬治·赫利得也休想憑這一次的事件成為全美國最著名的非職業攝影家。嗯,這次的事情解決了,接下來的日子應該會很舒心了吧?
注1:有關羅德尼·金案件的詳細資料,讀者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打開作者專區的特別記錄。
寫在第一卷結束的話:本來是想把這段話發在作者專區的,但是覺得還是寫在這裏為好:反正也是公共章節唄。呵呵,一笑。
《重生之美國大編劇》(以下簡稱《編》)在沒有任何推薦,沒有做任何廣告的情況下能夠有今天的成績是我從來沒有想到的!這要多多感謝讀者朋友的厚愛,嵩山坳在這裏一併表示感謝。
關於大家的書評,我已經做了一些答覆,但是有的朋友可能沒有看到,借第一卷結束的時候再說明一下:有很多的朋友留言對書名和內容有點不靠邊的事情不滿。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因為書名可能造成了讀者對內容期望值的偏差。
《編》原名叫《非職業編劇》。現在的這個名字是起點的編輯大大給我改的,現在想來,是一個錯誤!一個警察做編劇,這本身算不算一個賣點我不知道,但是這是我在寫作之前就已經設定好了的。而且,編劇這個職業有他的特殊性:把劇本交給製片方幾乎就沒有他的什麼事情了。畢竟他不是演員,也不是導演,不用每天守在片場。嗯,對我這個對影片和電視劇拍攝一竅不通的人來說也算是藏拙的一種手段吧?
至於警察工作,算是趙旻晟的主業,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