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弗雷多設想過很多他與定南城中兩位實權人物會面後的情形,應該說昨日與高孟男的會晤雖然也出現過他意料之外的情況,比如高孟男用《周易》來打太極推手,不肯表明自己的態度之類,但總體上來說,還沒有讓阿爾弗雷多毫無招架之力。
然而今天與黃芷汀的會晤卻是真真正正大出阿爾弗雷多的預料之外。他現在發現,黃芷汀應該是個目標極其明確且意志極其堅定的人。當然,他也認為她可能並不經常進行外交活動。
這位「女爵閣下」不僅一開口就直奔主題,半句外交術語都不肯講,而且言語之間殺氣騰騰。在阿爾弗雷多的感受當中,她那百靈鳥一般聲音雖然悅耳動聽,但那冷漠到極致的語言和淡然談及戰爭的態度,卻讓他對傳聞中「女爵閣下」的戰績有了更直接的認識。
這是一個見慣了鮮血淋漓的戰爭大場面的人,或許在她的眼中,屍山血海與平靜的湄南河並無兩樣,都絲毫不能改變她的意志。
然而她的要求卻是如此的蠻橫無理,瞧瞧這些要求吧:
「葡萄牙王國向暹羅王國無償轉交馬六甲城,該國所屬或僱傭之武裝人員一兵一卒不得留在馬六甲城內,限一日內完成防務轉交,次日午時之前必須全軍退出馬六甲城,由葡萄牙戰艦或商船運走。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離開馬六甲之人,暹羅王國所屬軍隊將視其為亂兵,一旦發現,格殺勿論。」
「馬六甲城今後之一切生產、貿易等經濟活動,由暹羅王國全權委託京華公司代管,以確保其商業樞紐之特性。
該城防務為暹羅王國內政,葡萄牙王國無權過問。非經暹羅王國及京華公司兩方同意,葡萄牙王國不得有一兵一卒、一槍一炮進入馬六甲城。
葡萄牙王國及所屬勢力之商務來往船隻如要進入馬六甲港,需按京華公司要求申報批准,並由京華公司或其委託方上船搜檢,檢查合格方可入港。」
「葡萄牙王國另需保證不干涉龍牙半島(馬來半島)其他一切涉及軍事、政務、經濟的一切活動,無論龍牙半島未來發生何事,都與葡萄牙王國毫無關係。
如葡萄牙王國在當地存在干涉力量,在本條約簽訂之後一個月內必須全面撤出,否則暹羅王國將不會保證這類人員今後的生命財產安全。」
「上述條件達成之後,京華公司將保證葡萄牙王國在馬六甲及龍牙半島的正常貿易活動不受影響,不會為貿易活動設置任何人為壁壘。
葡萄牙王國需保證本國商人不得違反大明律法以及京華公司各項相關規定,否則暹羅王國及京華公司有權按照本國律法、本公司規定進行處罰。處罰措施包括且不限於凌遲、斬首、刺字、發配、牢獄、鞭笞、罰銀。
犯罪、違規未捕獲而潛逃者如被暹羅王國定刑或被京華公司定罪,葡萄牙王國有義務對其進行追捕。如葡萄牙王國不予追捕或追捕不力,暹羅王國不排除將之視為嚴重挑釁之可能,並因此保留任意反應之權力,包括禁止貿易,乃至戰爭在內。」
「葡萄牙王國需承認大明帝國對整個南洋、東洋地區及海域之主權或宗主權,保證本國商船在該地區及海域內不進行任何有違此主權或宗主權的一切活動。
該條款如被違反,大明帝國及暹羅王國、勃固王國、緬甸王國、南掌王國、柬埔寨王國、呂宋王國、安南都統使司、台灣墾殖團等,將保留任意反應之權力,包括禁止貿易,乃至戰爭在內。」
「葡萄牙王國及所屬勢力,均需承認京華公司對南洋、東洋地區相關海域擁有無可爭議之管轄權或代管權,確保遵守京華公司在該地區之一切規定。
如未有大明帝國或京華公司的其他特別授權,葡萄牙王國及所屬勢力之一切軍艦、軍隊均不得涉足以上地區和相關海域。
如葡萄牙王國及所屬勢力對本條款有違反情況,大明帝國、京華公司等將保留任意反應之權力,包括禁止貿易,乃至戰爭在內。」
……凡此種種,一共多達十一款,二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