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姑父趕出家門的那天,我先是給姑姑磕了一個頭,感謝她這些年收養我的恩情。我又告訴姑父,如果他再敢打姑姑一次,我一定會殺了他。
我叫初六,從我出生開始,父母便把我寄養在姑姑家。
開始時,姑父對我特別好。
當然,並不是他多喜歡我。
而是因為,我父母總是不定時的會給他匯錢,感謝他和姑姑照顧我。
錢很多,多到姑父每次喝醉後,都會醉眼惺忪的開心說,我就是他的搖錢樹。
我那時候小,不知道父母是做什麼的。
直到六歲夏日裏的一天,父親回來了。
但,不是走回來的,而是被人抬回來的。
擔架上的父親,胳膊和腿都沒了。
纏滿全身的白色繃帶,也早已被鮮血浸透,紅的刺眼。
那時候,父親已經奄奄一息。
彌留之際,他留給我的只有一句話:
「做個普通人,平凡生活,永不沾賭!」
那一天,我流盡了所有的眼淚。
也是從那一天開始,我好像就沒再笑過。
父親走後,母親便再也沒出現過。
沒有了父母的匯款,姑父對我越來越不好。
從最開始的辱罵,到後來的暴打。
而他家大我五歲的表哥李大彪,也參與了進來。
我清楚的記得,這些年,他們爺倆一共打了我2436個耳光,踢過我3487腳,還有2329拳。
皮鞭,棍棒打我的次數,加在一起,是336次。
如果不是姑姑護着,我想,我可能早已被他們打死。
我恨他們,我也記仇。
不然,我不會記的這麼清楚。
那時的我,不會打架,不敢還手。
但,卻學會了挨打。
被趕出家門的我,並沒有無家可歸,而是跟了六爺。
六爺不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從來沒告訴過我。
之所以叫他六爺,是他知道我叫初六後,就讓我這麼叫他。
他是在我爸爸死後第二年,來到我們小鎮的。
認識他時,他告訴我,他是世界上最厲害的魔術師。
並且,他願意把他的魔術,全部交給我。
的確,他的魔術很厲害。
撲克、麻將、骰子、牌九,在他手中上下翻飛,時有時無,時多時少,神出鬼沒。
就這樣,我從七歲開始,和六爺學起了他所謂的「魔術」。
六爺是個灑脫到極致的人。
他每天除了監督我練習「魔術」外,便是喝酒逍遙,外加尋花問柳。
他對女人似乎有種異乎尋常的痴迷。
即使年過六十,也幾乎夜夜笙歌。
最強的一次,他竟夜馭三女。
六爺也給我找過女人。
年齡不大,十八九歲的樣子。
胖乎乎的臉上,塗抹着厚厚的胭脂水粉。
當她帶着職業假笑,在我面前搔首弄姿,脫下第一件衣服時。
我送了她一個字:「滾」。
我並非不喜歡女人,只是我不喜歡這種女人。
我的女人,必須要溫順,聽話,忠誠。依附於我,以我為王。
就像撲克牌里的「大王」。
直到後來有一天,一個女人汗香淋漓後,躺在我懷裏,告訴我說。
撲克牌里的大王,實際是小丑的意思。
二十歲生日當天,六爺請我上了醉湘樓。
那是我們鎮上,最好的酒樓。
風格古樸的包廂里,六爺叼着金絲楠木的煙斗,一頭銀髮的他,依舊是雲淡風輕,灑脫不羈。
「倒酒吧」